中科欢庆中秋 http://news.39.net/bjzkhbzy/200920/8228453.html

由中学生天地杂志社主办的第四届浙江省十大校园新锐写手评选活动,自年6月开始,经历海选、复选、决赛等各个环节,日前已全部结束整个赛事活动,我校班金竹(jianbai)同学获得“第四届浙江省十大校园新锐写手”荣誉称号(一等奖),班方欣宇(白玉苦瓜)同学获得“中学生天地文学之星”荣誉称号(二等奖)。2月7日,两位同学在浙江温州参加了颁奖典礼。

我校以培养全面发展、学有特长的卓越萧中学生为目标,为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学校为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进行个人课程的定制设计,安排专门的指导教师,提供专门的场地设施,助推他们的个性发展、特色成长。我校有许多优秀的学生社团,是同学们特长发展的摇篮。经过多年的实践,社团活动实现了定期化、常态化,为学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取得了出色的成绩,如红帆文学社连续多年获得全国校园文学优秀社团称号。金竹和方欣宇同学就是红帆文学社社员,她们的成绩增添了文学社的荣誉,而文学社也成为她们成长的沃土。

班金竹(jianbai)

班方欣宇(白玉苦瓜)和班金竹(jianbai)

获奖名单链接地址   

很多年后,来到这间西厢房,总还能唤醒记忆中丝丝脉脉,缠绵湿润的药香。沸腾而出的氤氲苦意中,祖母清瘦的侧影低头分拣着药材,偶尔踢一踢脚边的火盆,火星隐灭,松枝的香气浓郁不散。

阖门离去,瓦松占据了屋顶整个向阳面,繁密茂盛,却也一年一年提醒我这间小院的荒芜。再没有那双手粗糙却是温柔,曝晒瓦松,研磨成粉,洒在我流血的伤口。待到结痂,剪下芦荟,剥皮捣碎,涂抹在凹凸不平的伤疤,将岁月抹平,时光软化。

朝西的厢房,有个好听的名字——药庐,是祖母的居所。在我的印象中,她是个从心到肉都散发着干净的妇人。尽管头发已染上不少银霜,却是用桂花油梳得一丝不乱。衣服干净齐整,和“药庐”一样,散发着淡淡的药香。

祖母的身子骨不太好,常年药不离口。屋前的煤炉一年四季都烧得火红。立在炉上的药罐底部熏得焦黑,盛上大半的清水,抓上一服的炒白术、白芍、茯苓、当归、合欢花,文火慢熬。从药罐下的空隙看去,可以看到蜂窝状的煤饼,烧的炽红,像一枚红琥珀般的鲜艳,光彩流动耀眼。

一个时辰,药煮开,升腾的蒸汽携带着浓郁的药香,顶开罐盖,使它有节奏地弹跳着。清苦沁脾的药味缓缓充斥了小院,让人感到辽远空旷的寒凉。用粗布隔绝罐把的热度,一手托住罐底,看那乌黑浓稠的药汁悬挂如川,注入瓷碗,以药的真粹垂钓另一世界的喧哗,无数浪花水泡翻涌,滚滚热气升腾。我曾好奇地抿了口药汁,苦涩不需要铺垫,在舌腔恣意冲撞,汹涌,舌头麻木,逼得双眼蒙上一层水雾。祖母却眉也不皱,便将苦涩的汤药一饮而尽,她的语气平淡熟稔,像在述说一个多年老友:“这药,陪了我大半辈子,开始觉得难以下咽,慢慢地竟也尝不出它的苦味。喝下的都是药的灵魂,是草药的生命精华,不觉得苦,反而是甜的。”

祖母药材吃完后,每每让我拿着药方去药馆抓药,这是我最为兴奋的时刻。狭小古朴的药馆,漂浮着浓郁、清苦的药香,它的神秘横亘了时空,堆砌而成古朴二字。墙上一排排小木屉都贴有红纸墨字的药名。桔梗、白薇、灯笼草、天南星、半边莲都是好听的名字、并给人一种妥帖安稳的感觉。戴着老花镜的药馆老板,像是上一个时代的遗老,近乎偏执地用毛笔写药方,在木臼里杵药,习惯用算盘核账。他的手骨嶙峋,长期与药材打交道,指甲泛黄光亮,拨动起算盘珠子行云流水,韵律若山东快板。接过药方,浏览一遍,他便转身从一个个神秘的木屉里抓出少许药材,安放在秤盘上,双眼紧盯着刻度,小心翼翼地拨动秤砣,最后将药材倒在桑皮纸上,细致地折叠扎捆好递给我。柜面上立着几只大瓷罐,盛放着几种药丸,都是药馆自制的。老板看着古板,难以接近,我却不害怕,他的心肠很好。记得他说起过,药丸比药汤更便宜,在清热解毒,利水消肿等方面疗效相近,尽管制作麻烦,但经济不宽裕的人群我们也要照顾到。

南方六月,潮湿的梅雨季,淅淅沥沥,滋生了石板上厚厚的青苔。祖母不放心家里的三分田,便不顾自己的腿脚不便,去了后山。因为今年从药馆讨了些黄岑的种子,听说泡茶清热降火,对我的口疮有药用,便新栽了数十株,黄岑耐旱怕涝,想着若是堤埂坍塌或杂草堵塞沟渠,影响排水,这今年的黄岑茶怕是没有了着落。雨天路滑,青苔丛生,祖母失足跌倒在了山路。幸而碰到了管山的二表叔,医院,又知会了父母。

祖母在被推进手术室的时候,意识还有些许的清醒。那么坚强,对苦药毫不动容的祖母,我分明捕捉到了她眼中的恐惧与不安,从来只与中药相扶相携,西医对她只能是陌生而又相疑的存在,那道发着寒光的手术室门,对她而言是一个生死门关。她的手紧紧地拽着我们,冰凉冰凉。我知道,她不愿那么冰凉的器械穿过她的身体,她惧怕一梦之后永远不能醒来,这刺鼻的消毒水味以及这恒温的冷气,不是她安稳的故园,也不是栖身的天堂。她的目光如此绵长依恋,像是一道不尽的线,我们便是她所寻找的时空的终点。

幸而,祖母身上的两处骨折并没有将她带离我们,成为一只无依的风筝。但是,一向轻视中药的父亲发了脾气,他的话语决绝而又不容置疑,禁止祖母再碰中药。自尊的祖母也对中药缄口不言。

祖母出院后,拐杖成了她如影随形的亲人。每个梅雨季节,是她最难熬的劫难。骨伤后的疼痛,在潮湿中恣意地增长。祖母在病痛折磨下,衰老的很快。但她依旧是时常微笑的,她每次都记得将我唤到床前,偷偷从枕头下拿出一个桑皮纸包,层层打开之后,是晒干的甘草片,让我尝甜的同时,也能清热降火。疼得难忍时,她也会嚼一些偷藏的甘草,还以此解嘲引我开心,“以前喝苦药眉都不皱,现在却因为腿疼跟你一样尽爱吃些甜的,真是越活越年轻了。只是这样我便就觉得生活没那么辛苦。”

这样过了两年,祖母走了,她的头发还未全白,却早早地离开了。埋葬骨灰盒的是家里带去的土,有着药香的记忆,我想她会心安。

祖母走后,中药成了父母眼中另祖母蒙难的罪魁祸首,成了一家人言谈永远的禁地。又到了梅雨季,家中不再有她每年送来的白花丹香包的味道,潮湿的雨季被无限的延长,似乎永远都走不完。父母本就是西医的拥趸,中药彻底失去了最后一点印记和尊严。中药这艘小舟,像祖母一样,弯弯绕绕,驶进了时光深处,不知所终。

时隔多年,当我和母亲踏足城市的药店时,五花八门的西药占据了我整个视野。走到逼仄的角落,一排玻璃柜中罗列着少许的药材。我的眼中闪烁过片刻的兴奋,我依稀还能辨认出它们,这圆圆的是罗汉果,带倒刺的是钩藤……小时候是祖母将我抱于膝上,一样样指给我看,教我辨认。我拼命嗅鼻,想要重新找回记忆中的药香,却只能搜寻到淡淡的,若有若无的香气,像是被过滤了一层又一层,像是被清水浸泡了无数遍,远远没有当年的浓郁。当年的药香,是漂浮在那一方天地的角角落落,只要吸上一口,鼻腔便沾染湿润了药的记忆。而现在,中药成了可有可无的角色,沉默在记忆深处,也在无人问津的角落,飘摇在时代的浪潮之中,旋转在不停流逝的历史河流里。它们的光芒被西药所掩盖,它们的处境尴尬令人无所适从,它们的灵魂在埋没中呐喊,哭泣。

所谓的药大都是些亡去很久的草,还要经受晒、烘、焙或炒——九九八十一劫,少了一劫,也不能成药。药,它曾经是生命,而后灵魂不灭,所以它才能以爱渡世,解救千千万万的生命。冰冷的西药,它有繁琐冗长的化学成分,终究却少了那一次生命的劫。

有的时候,我会觉得,祖母也是一味药,她的生命在苦难中愈加光洁,在劫难锤炼中却安之若素,她以温和的药性治愈着最亲爱的人。只是她走了,将药香一丝丝剥离出我的生命,留下一段永远写不尽的悲伤。

一位药师用亲切专业的口吻向母亲询问病症,随即拿出多种西药推到母亲近前,极力渲染疗效,并自信地点明,这几种药医保都可以报销。记忆中药馆的药丸似乎是不合时宜得跳入我的脑海,随即嘴角漫开苦笑,药丸轻贱之下是医者温热的心肠,而现在社会再昂贵的药物之下却是人心的轻贱。不仅仅祖母带着中药离开了我们,这时代也已经不属于纯粹的中药了。

一座城

白玉苦瓜发表于-10-:33:12阅读次数:

小城是沿河而生的,一条琉璃河蜿蜒如带,挟着东田的粉桃碧浪直达西山的满坡茶香。错金的阳光洒在水面,仿佛一块琉璃隐隐有光彩流动,小城似乎也融化在这温暖的时光中。

河上有两座桥,城西的一座是老桥,据说是清朝年间建造的,跨度较窄,石台石拱都已斑驳,深浅不一的青苔,藤蔓沿着时光脉络无声无息地老去而又新生。另一座是新桥,钢筋混凝土架梁的宽阔桥面贯通小城的中心地带。二轮的,三轮的,均摆脱了咬牙打夯,急速下坡的上桥仪式,一马平川碾压而过,少见的四轮小汽车更是在桥面高声鸣笛,在一众人力驱动车的退让中骄傲宣泄着优越感。

两座桥似乎也将小城的历史剥离两半。城西的青石板小巷,石灰剥落,木梁灰瓦的两层小楼,沿河偶尔圈出的一片菜园,鸡圈,鸭舍,越朝西走,到老桥那,连民居也显得稀稀落落,连不成片了。原来的老房子要不坍塌了,要不被火烧去了完身。加上新房子都争先恐后地向城中心建,只留下几户生活困顿,年老独居的还驻守在祖上的家业里。城中心的人无法苟同城西的安静,他们将之理解为沉睡不醒的惫懒,这份安静让他们发慌。但惟独孩子们不害怕,一放暑假,城里的孩子仿佛叽叽喳喳的小麻雀回巢,相约聚集在这片人迹稀少的区域。破败的民舍,狭窄的巷道,反而平添许多冒险的乐趣。不用担心墙门里随时窜出的凤凰牌自行车,以及推门而出叉腰大骂的主妇。一些诸如“小兔崽子,吵得让人没个安生”的话,以家里家常,鸡毛蒜皮的传播方式,很快会转化为母亲手里的一顿鸡毛掸子。捉迷藏,抓小偷,组成两队模仿电影里的巷战,斜眯着眼,静不作声,只消弹弓瞄准,沾了面粉的黄豆给谁的书包染上纪念,谁就不得不退出这场惊心动魄的战斗。男孩尤其热衷于对胜利的追逐,以沸腾心中英雄主义的热血。

玩的热汗黏身,就跑到老桥下衣服一甩,一个猛子扎进琉璃河,在清清凉凉的河水里打水仗,摸滑不溜秋的小鱼,抓张牙舞爪的石蟹……以及欺负——小瞎子。小瞎子是刘跛子的儿子,他爹在老桥边摆了个小摊,做着火柴,蜡烛,牙膏等日用品的小本生意,还有在孩子们中口口相传,声名远扬的“套宝”。小瞎子有名字,叫晓光。这名字,也成为他一个被嘲笑的理由。有孩子还编了个顺口溜唱道:“小瞎子,叫晓光,两只眼睛看不到光,不知道是光头皮,还是光了个大裤裆……”孩子们窜到桥下,大多时候都能看到坐着的晓光。听到由远及近的吵闹声,晓光就连忙捡起脚边的竹仗,紧紧地拄在身前,人不自觉地向里缩。孩子们看到他的胆怯畏缩,更添乐趣,忍不住嘲笑奚落他,反正他能怎么样,瞎子根本就看不见。个别还故意在晓光面前扎下水,溅得他一身湿透,“小瞎子,跟我们一起玩打水仗怎么样,哈哈哈……”刘跛子走不快,赶过来的时候总会慢一些,当他以护雏的姿态挡在晓光面前时,孩子们都一蹬腿,乘着水波,滑远了,在水里对着这对父子做鬼脸。刘跛子只能无奈地叹口气,扶起晓光缓缓向外走:“娃娃,咱上外晒会太阳,晒干就好了。”

刘跛子不能对这些孩子们怎么样,一来他是个残废,所以才沦落到来老桥摆摊,这里人流冷清,城管根本不会来,他也就赚点进城打工的外乡人的钱,若是在城中心,租店面是不敢想的,摆地摊也得手脚灵便面对城管突击伺机而动,这对于刘跛子可就比登天还难了。二来,刘跛子的生意还得靠这群孩子们光顾,最低生活保障金不够维持爷儿俩的生活,只能多挣一些钱来补贴家用。

男孩子们游兴过了,就上岸穿了衣服,上刘跛子那玩“套宝”。5毛钱5个圈,这是城里最低的价,红绒布上摆着的有橡皮,卷笔刀,别针,弹珠,吸铁石……最吸引孩子们的却是琉璃石。琉璃石不是真正的琉璃,只是水琉璃,是一种仿制玻璃。尽管如此,它的色彩却依旧是孩子们心中充满眩迷与斑斓的童话。大体是扁方形的,没有棱角,被磨得光滑圆润,半透明的石体被注入鲜活的色彩,在阳光下闪动着波光粼粼的色泽。这种色彩具有生命力与层次感,一种暖色调的石头,无法用红色或是黄色来描绘,只能说是用早晨第一缕阳光炫目的红和临近黄昏时泄露了黄金秘密的黄所调配的——颇具生命炫耀的一种色彩,就像是把阳光熔铸而成,把东升西落的时间规律写成密码。看,向光的那一角是洒落的金黄,而越深入则是夕阳暖黄的余晖,背光暗区就像是日落时分天空黑暗、光明拉锯之时的色彩,多了一分夜的神秘厚重。一种冷色调的石头,就像是一方海洋,由浅海的碧波明媚渐成一种孔雀翎羽上的高贵深蓝,再交融于午夜蓝的深不可测。浇铸过程中进入的气泡则是一串鱼的谜语,幻化作这方海洋的灵魂。

这些色彩诱惑所有人,却无法诱惑晓光。当孩子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喜欢赞美时,晓光却只能睁着他毫无神采的眼睛,问刘跛子:“阿爹,阳光是什么颜色,大海又是什么色彩?”刘跛子不知道说什么,他搓搓手,嘴唇动了动,似在搜寻脑海中所有的词汇,半响说道:“太阳么就是收割的稻米的颜色,大海么就是……就是你爹这蓝布褂的颜色。”他低垂了眼,摇摇头,“算了,娃娃,爹不会说,说出来你也不懂,你看不到的。”

“我要五个圈。”孩子们总算商量好了,领头的孩子志国向刘跛子伸出手,手心躺着一个湿淋淋闪着金光的五角硬币。

“哎~好嘞。”刘跛子连忙起身,递上去五个圈,将那潮湿的五毛钱在衣服上擦了擦,揣进裤兜。站在红布边上,小心的看着。

志国一脚向前迈出,微微猫腰,看准了一块海洋色的琉璃石,铁圈一出手,转头对同伴们一笑,吹出一声清亮的口哨,似乎已胜券在握。二胖圆滚滚的脸上一双小眼瞪得大大的,全神贯注,只见那铁圈斜斜地砸上琉璃石,又被反弹回布面,滴溜溜转了几圈,在它停顿即将倒下的那一刹那,全场人都屏息静止了。

“啪嗒。”一切尘埃落定。铁圈落在了琉璃石与卷笔刀只间,圈内空无一物。二胖揉了揉眼睛,嘴型张大,满脸不可置信:“志……志国哥。”志国迟迟没有等来伙伴的欢呼,心生疑虑,目光扫过二胖,也明白了几分。转身看刘跛子用细竹竿轻轻挑去落地的铁圈,舒活手指手臂,新铁圈入手,重新摆好姿势:“哼,再来!”

依旧是原来的目标,志国显然变得更加谨慎,铁圈出手而去时,他依旧保持着姿势,目光随着抛动轨迹上升而又坠落。“啪。”小圈翻腾了两下,稳稳落地,却是一端斜倚琉璃石,按规则,这样是不算数的。

孩子们中已有人发出一阵嘘声。志国的脸涌上潮红,低骂一句。随即拿过一个铁圈,大声朝刘跛子道:“我今天就不信我套不到!”再是一个铁圈出手,却在碰撞到一个旁边一个小玻璃杯时被反弹出去,直落到红布外。

志国气急败坏:“真邪门!”两个铁圈相继弹出,“砰!砰!”又被反弹而去。人群中不识趣地传出了压低的笑声。志国脸涨得通红,一双眼死死盯着刘跛子:“你……你使诈!”

“这怎么会呢。做生意都是要讲诚信的,我更不会来骗你们小孩子。”刘跛子急急争辩,“谁还要玩,试试不就知道了。”

二胖拉住志国:“志国哥,我看你今天的确手气不太好。没事,咱下次来赢个十个八个,风水轮流转嘛。”志国脸色这才稍霁。走出人群,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欢呼。李卫军手里高高举着刚套来的琉璃石,在人群中间传看着,俨然一副众星捧月的样子。那深蓝色的光芒却灼伤了他的眼睛。

志国在等待机会。是的,他要报复。他觉得是刘跛子故意让他出乖露丑,他是孩子王,因为玩弹弓准头最好,每次也是他打中的黄豆最多。套圈也不可能敌不过一个瘦矮的李卫国。

老桥下,晓光依然坐在他的小木椅上。外头日头大,即便在树荫下也是燥热的,刘跛子心疼他,便让他坐在桥下。而志国,此时就游到桥下,倚着岸。他想,只要这么一推,将小瞎子推进水,自己再偷偷游走,就不会有人知道。刘跛子来救小瞎子,必然也要折腾不少力气,算是狠狠报复了他。想到这,他心里畅快不少。

晓光拾起他的拄杖,扶着椅子,慢慢地起身,转身朝向椅背的方向。他轻轻来回滑动拄杖,试探着前方的地面,又伸手试探性的向前方的虚空挥动,半响,才迈动第一步。他慢慢走近桥下的石墙,当摸到触手生凉的石板时,晓光嘴角有一丝淡淡的笑容溢出。他伸手探入因年久失修,石块碎裂产生的裂缝,拿出了一个蓝布包。晓光依旧缓慢地摸索着坐回小木椅,将布包搁在腿上,摸索着解开系结。而志国也就面对面得看着他,这小瞎子,藏了什么东西,神秘兮兮的,不会是什么宝物吧……看着他一层层展开布包,里面俨然是许多块碎石头。“二胖,志国,小英,卫军,燕子,阿凯,翠环……还有我的小狗旺财,你们都是我的朋友。现在你们放假又能和我玩,我真的很开心。你们上学的时候,老桥还要寂寞很多很多。昨天阿凯说要和我打水仗,我也很想和你们玩,但是我不会。还有昨天志国没有套到琉璃石,他一定很难过。我在阿爹收摊前,偷偷摸了琉璃石的样子,所以我晚上偷了一块出来。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志国喜欢的颜色,我连颜色也不知道……”晓光的声音很轻,他声音里的喜悦,紧张,熟稔都自然而然地流露在他一个人的城里。他将他极度渴望的友情,用他心中的纯银,铸一把钥匙,去开启那座属于他一人的城。

只是他不知道,他的城进入了外来客。这些话志国听得一清二楚。他微微有些愣住,看着那块凝固了阳光般的琉璃石,在一片碎石子上闪烁着温暖人心的光芒。

“啊。”一只石蟹的大钳猛地夹了志国的脚趾,传来的突兀的疼痛不由让他低呼一声。他半提起一只脚,在那小眼乱转的石蟹背上敲了几下,钳子松开后连忙用一只手抓住它的左右后腿,将它甩上岸摔得七荤八素。

“啊,是谁?”晓光惊得将蓝布包藏在怀里,不安地摇着头,声音透着局促不安。

“晓……晓光,我……我是志国。我游泳路过。”志国爬上岸,抖落一身的水珠。

“啊,志国。我……我……”晓光的脸霎时红透。半响,他没有说话,两人就这样安静的对峙着。“这个,对不起。你昨天没有套到琉璃石,这个送给你。”晓光松开布包,松了口气,拿出那颗阳光般暖色的石头。

“谢……谢谢。”志国挠挠头。哪怕知道晓光看不见,他也不自觉地把头别向别处以掩饰自己的尴尬。

“志国,是你喜欢的颜色吗?”

“啊。是……是的。就是海蓝色。”志国攥紧了石头,藏在身后。

“那就好。志国,你可以告诉我什么是海蓝色吗?”晓光微红脸上荡漾着河水的波光,他的笑容,他的希冀。

“晓光,那……那我带你去看。来。”志国扶起晓光,拿起拄杖。他的脸似乎更加地滚烫,他羞惭自己刚才怎么可以有那样可恨的想法。他只想告诉自己刚才那个恶魔般的想法不是自己的,不是要对付这么善良单纯的晓光。他领着他慢慢向河滩走。“晓光,当心,向左走……”志国觉得自己似乎比晓光更加紧张,反而是看不见的他更加自如,更加的——相信他志国。“晓光,你相信我吗?”他不敢看他的眼,那双纯净的未沾染世俗尘埃的眼。

“志国,你一直把你当成我的朋友,我很相信你。”晓光的脸上有着满足的笑意。

“已经到河滩了,这里很平坦,我拉着你,你可以跑起来。”

晓光放下手里的竹杖,迈动左脚,再跨动右脚,柔软温热的细沙接纳着他,肯定着他,鼓励着他,他想要更多更多地用足尖丈量,感念这片土地,他从未跑过,但心中有个炽热的梦告诉着他,你可以,你可以。他的步伐快了起来,带动着志国,微风轻轻吹拂两人的头发,像温柔的手,像一片羽毛。晓光感觉自己也快要飞翔起来,跳脱出原来的桎梏,像一片羽毛般坠入天空的胸怀。

“我们城没有海,但是琉璃河是最终要汇入大海的。他们是一样的水,只是多一些和少一些。他们都有一样的蓝,只是看不见,但是可以用心感受。晓光,你摸摸,这水凉凉的。你尝尝,是咸的。你感觉到一波一波打在你腿上的浪花吗?海洋很宽广,世界上的每一条河,每一滴水都是他的孩子。当你心境平和的时候,心胸宽宏的时候,那种感觉,就是海蓝。”

“晓光,阳光的颜色就是照耀在你身上的暖。你摸摸每一朵花,每一片叶,指尖所传来的细微的颤抖是他们的喜悦,他们都是阳光给予的生命,他们传达着感恩,感动,愉悦,欢欣,那种感觉,就是阳光的色彩。”

“晓光,你都没有好好走过这座城吧,我带你看看这座城……”

城里的晓光,琉璃般的色泽,给笼罩着整个城的梦注入了色彩,有着色彩的梦,琉璃般的色泽,城里的晓光。

一座城

jianbai发表于-10-:54:15阅读次数:

第一眼看到这个题目,脑子里便不由跳出张爱玲写在《小团圆》里的那句话——“一个人,一座城,一生心疼。”

一辈子心疼一座城,不如说是心疼一个人。

那些一字一字嵌进人心坎里的钻石,是我与一座城,与一个人的故事。

(一)一座城

大爹——萧山话里拿它来称呼“大姨夫”。我常认为,方言确实有它存在的必要性,其中的好处,只有土生土长在这块土地上的人,才心领神会。

大爹,大爹,爹爹……

——这样亲昵而又不失恭敬的叫法,最适合由奶声奶气的小女伢,一边沿着墙根摇摇摆摆往你怀里蹭,一边咿咿呀呀地呼唤。那些被生活折磨得麻木钝痛的心,这一刻也将软下阵来,化成一泓温柔宠溺的清水,滴滴答答流淌一地。

也许正是因为这个,我的大爹,那个精瘦、木讷的,有着一口被烟熏黄的烂牙的男人,才会独独对我一人,万般宠爱。

萧山,钱塘江南面一个小城,富庶而自足。萧山的好处,也是说不清道不明的,而你若在这儿住上三年五载,大概便是再舍不得离开的。

萧山东部有个国际机场。我常常困惑,为什么要把机场建在萧山这片静美安泰的土地上?那些从我头顶呼啸而过的飞机,你们为何离开?又何时归来?

我大爹的家,就在萧山机场边上。

他在城东,我在城南。

他会开着车,穿越一整个萧山城,把我从爸爸手里抱走。临上车前,他总是指指天空,两手臂像鸟儿一样挥动:“珍珍,跟我走,到大爹家去看飞机!”

童年的我,只知道大爹无所不能,所有飞机都听他的指挥,要飞到美国去。至于美国是个什么东西,我一概不知。

“大爹,你送我一架飞机吧!”我曾坐在他的膝盖上,仰起脸对他说。

“好!”大爹嘻嘻一笑,露出一口黄烟牙,“等我们珍珍考上大学,大爹就送一架飞机!”

“当真?”

“当真!”

大爹说着,又把我搂得更紧了,两只胳膊箍得我都有些难受了。

他一直很喜欢抱我。随时随地,只要有张条凳,他便会弯腰坐下,再顺手把我揽进怀里,搁在膝盖上逗弄。一直到我已十六岁,长得亭亭玉立了,他有时候还是会习惯性地坐下来,想抱抱我。

我大爹一生没有女儿,偏偏又是格外喜爱闺女的,于是这份感情都倾注在我的身上。连我外婆都说,珍珍这丫儿是在她大爹腿上坐大的。

当然,我也有过失宠的时候。

在我十一岁那年,大爹算了命,说他命中需得有一女,否则于他不利。于是大姨做了主,将隔壁家的小女儿过继到门下,还照着农村里招“继拜囡”的风俗,大办筵席。

那次的酒席上,我一直闷闷不乐,连最爱的糖醋排骨都吊不起我的胃口——大爹有了干女儿,是不是就不要看我了呢?

果真是心思缜密的女孩儿,从小就学会了“争风吃醋”,尤其是当看到大姨笑眯眯地把干女儿领到灶头去烧香拜祖宗时,我心头憋着一股气,闷得慌。

我看到大姨把一个用红苋菜汁液细细染色过的红鸡蛋塞到那个女孩的袖管里,嘱咐她小心吃别噎着。我从未如此强烈地渴望得到那个红鸡蛋,它就像一块烫手的炙热的铁,在我心口上翻来覆去颠腾着,绞剁着。

这时候,大爹在厢房门口闪了闪身,招呼我过去。他找了个没人的地方,从兜里掏出两个大红鸡蛋,往我左手右手各塞了一个:“珍珍,我特地给你留着哩!”

我笑了。他也笑了。

我第一次觉得他那口黄牙没那么丑了。

是的,我曾认为大爹长得很丑。

记得幼儿园时,我兴致勃勃地给全家人画了像,然后一群亲戚围拢来,一个个从纸上指认自己。辨认到最后,大爹纳闷了:“珍珍,我在哪个旮旯呐?”于是我咧开嘴巴,指着角落一个瘦猴似的老男人:“就是他!”

大爹哭笑不得,一把将我抱腿上,好说歹说也要我重画一张……

——大爹确实是不登样的男人。在萧山城东部,说一个人不“登样”,那已经是最差劲最无可奈何的评价了。据说大爹当“毛脚女婿”时,求亲屡次被拒,曾被我外婆连人带礼金从后门扔了出去。

“长成这副怂样,也好意思讨老婆!”当年我的外婆抛下这句话,便关紧了后门;然而,很多年后,就是这个既像晾竿子又像瘦猴的女婿,替外婆她老人家翻新房子、装空调彩电、买好了养老保险。

如今外婆早已没那么排斥大爹了,也许因为他是村里公认的最孝顺的女婿,也许只因那张丑脸已经看习惯了。你身边必定也会有这样的人,他们年轻时与俊美无缘,然而年岁渐渐大了,却也不见得老到哪里去,反而愈看愈顺眼了。

要是某一天,他们忽然从世界上消失,你还真会浑身不自在的。

(二)一个人

每天一包烟,五杯滚烫的浓茶——这是大爹二十年来的生活习惯。

如果时光倒流,我真想回到过去,掐灭他的每一支烟,倒掉他的每一杯烫茶。哪怕他会暴跳如雷,哪怕他会吼我打我,哪怕他再也不宠爱我了,这一切也总没“食道癌”这三个字,更令人绝望与崩溃。

我是在看见母亲伏在床头,对着电话筒流泪时,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的。我知道,大爹需要到杭州城动手术。

事实上,我所在的小县城,与对岸的杭州城,只隔着一道不宽不窄的钱塘江,仅此而已。

也许,很多年后某一天,当我的视野足够宽阔时,会发现钱塘江不过是中国乃至全世界千千万万大河中最普通的一条,甚至无法在中国地图上找到它的踪影;然而在当时,在一个十五岁女孩的眼睛里,那是一条生与死相隔的长河,河的对面是陌生的地域,那里囚禁着我的亲人。

我,一个女孩子,从未踏出县城半步的千金小姐,在那天做出一个决定——独身一人,去探望我的大爹。

那是我一辈子做过的最正确的抉择之一。

我没有告诉父母,只花了五毛钱打了个公共电话,跟大爹说,我会去看他。

随后便一个人偷偷地踏上了驶往钱塘江对岸那座城的长途汽车。那时身上只有三百块钱,是我一整个学期从校外杂志上赚来的稿酬。

下了长途客车,满目都是宽阔马路与汹涌车流。大城市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大”。这种“大”是可以吞没人的,它不是空旷,而是挤挤挨挨的充盈,高楼大厦像是要劈头盖脸压倒下来,连红绿灯上跳闪的数字都令人惶然无助。

我攥紧了我的三百块钱,这是我在这座城里唯一的资本。我拿这些钱买了一大篮水果,沉甸甸的,几乎拎断我的胳膊。随后我意识到没钱打的了,而这篮水果又成了我行路的累赘。但是毫无办法可想,只得咬着牙一路走过去。

那是八月,南方最热的时节。而我又人生地不熟,百般辗转,医院门口左右张望的大爹。我的眼泪几乎要溢出来,好在满脸都是汗水泥渍,抹一把也就糊弄过去了。

大爹手臂上还粘着棉签棒与医用胶布,人更瘦了,精神状态却是不错的。他急匆匆地赶到我身边,刮了刮我鼻尖上的汗水:“珍珍,你这傻孩子!大老远来看你大爹,还拎一篮水果,你把大爹当外人啦?”语气中却满是欣慰与惊喜,伸手便要帮我拎篮子。

“我一点都不累!路上车多,还不如走路轻快呢……大爹,我自己来拎吧!”我故作轻松地把篮子扛到肩头,对他摆摆手,示意不必帮忙。

其实,我心里很清楚,大爹如今已经不是那个能把我举过头顶的男人了,他根本拎不动这个篮子。

他也不说什么了,虚虚地笑了笑,转身领我朝住院部走去。我看见他的背影,空荡荡的裤管晃动着,已经瘦得看不到臀部,后脑勺有很大一块头发掉光了,而剩余的也是斑驳寥落的。这就是我的大爹?那个抱我在膝盖上、许诺我一架飞机的男人?

我把头埋下去,一步一步艰难地走着,竭力不去想那些让人心如刀绞的现实。

走到电梯口,大爹忽然停住了,问我:“珍珍,你看大爹瘦了吗?”

“瘦了。”我如实回答。

“嘿嘿,其实我这一个半月,也就瘦了三斤!”大爹的语气中不无得意,“天天躺着不动,营养液挂挂,哪里会瘦多少呢?吃吃睡睡,没准还会胖起来呢!”

他把枯瘦如柴的手放在我的头发上,宠溺地揉搓着。小时候他哄我开心,而如今他又安慰我,说他还能胖起来。对于一个在残余的日子中,只能靠流质食物维系生存的人而言,衰竭与死亡便是归宿。而他用一个个谎言穿织成梦幻,只因他眼中我永远是不长大的珍珍,永远是他要保护的孩子。

于是,我拉紧了他的瘦手,扬起脸,露出孩子独有的充满信任的笑容:“嗯,一定会的呢!大爹会胖起来的呢”

“叮——”电梯门开了。

大爹一转身,我便在纷涌人潮的掩护下,泪流满面……

中午,医院外的一家粥店喝粥。

我点了一份红豆薏仁甜粥,端上来,满满溢溢的一大海碗。大爹竟怕我吃不够,还给我添了小笼包和油条;而他自己却什么也不动,只看着我吃。

他说,他“暂时”不能吃这些。他目前能下咽的,是高压锅煮烂的白米粥沉淀后的最上一层米汤,或者鸭蛋清掺水后煮的羹汤,不加调料。

那天他说了很多很多话,似乎以前他话实在太少了,如今要一次性补齐。

他说,你大姨在棉纺厂做“三班倒”,太伤身体了,以后不让她去加夜班了;他说,你表哥对象还没搞好,哼,孬小子连姑娘都不敢追;他说,万一要讨儿媳妇了,家里的房子还得花钱翻新一下,前几年股票套牢了,周转不过来……

我从前竟不知道,大爹的心里,有那么多郁结与牵挂。

他喋喋不休地说着,像一盘子的水,往外倾倒;而我安安静静听着,像一块吸水的海绵,柔柔缓缓地包裹住眼前这位苍老的男人。

这一刻,我是他的女儿,他是我的父亲。

(三)一生心疼

这些年来,大爹记忆力严重下降,然而他始终牢牢记着,我十五岁那年曾独自到另一座城,扛着一篮水果去探望过他。他逢人便说,珍珍是个怎样孝顺而能干的女伢儿;而事实上,我的学业愈来愈忙,鲜有机会能坐上公车,跨越一整个萧山城,去飞机场,去看看他。

最近一次见面,似乎也是三四个月前了。

表哥已经订了婚,家里的老房子正在翻新,乱砖乱瓦堆了一地,七零八碎的。我费了好大劲才在屋后找到了大爹,他正弯着腰,用一管钢尺测量着钢砖的尺寸。我见他颤巍巍地把钢尺放下,随后从乱石堆里拣出一块红砖,往水泥墙面上写下测量数据。

待他再抬起头来,见了我,眉头便舒展开来,忙不迭招呼我过去。

“大爹,我来看你。”我三步走到他跟前。

他极瘦,背也驼了,俨然一副风烛残年的老人模样。他把我从头到脚看了一遍,嘴里一直重复着:“好、好……”

“大爹,你要造新房子,哥哥要结婚了!”

“是啊,珍珍你都要上大学了……”

大爹往一旁的石墩子上缓缓坐下,于是我也挨着他坐了。

我们坐了很久,谁也不想打破这份安谧,直到头顶轰鸣着掠过一架飞机。那架客机滑翔得那么低,以至于是几乎贴着楼房在飞行,银灰的机翼遮蔽了整个苍穹。那是一种奇妙的错觉,似乎你伸手便能够到它,随它浪迹天涯。

“珍珍将来要去哪座城?”大爹问道。

“这……我也不清楚呐……”

“去北方吧,那些理工科的学校都不错。”他想了想,似乎又觉得不妥,便改口,“还是去学医吧,去上海,离家里近点……”

我静静地听他一个人念叨,并不想纠正他或者打断他。他的记忆力太差了,已经不记得我是个文科学生了,既不能选理工,也很难读医科的。

此刻,我只想和他坐一会,坐一会就好。

毕竟,我的时间才刚刚开始,而他却已进入倒计时。

我即将离去。像所有年轻的心一样,天南海北,东闯西荡;像我十五岁那样,一个人,一座城,奋不顾身,执迷不悔。

一座城,又一座城,千山万水走遍,最后才决定是该尘埃落定,亦或是一生飘零。

天色渐渐灰暗,工地上的师傅们都吆喝着收工了。我想跟大爹说,咱回屋里去吧,可一转头却发现他已经睡着了。他的身子佝偻着,头半低在胸口,一双瘦手蜷曲在空荡荡的裤腿间。他才只有五十岁,但看上去已经活得太久了。

我的心口,泛上一股酸酸的、悲凉的汁液,细密漫延着,渗透了整个空灵夜幕。我看到全世界的飞机浸润在这汁液里,而时间也像水草一般,凝滞在夜空中。

这汁液还在继续流淌,它要湮没所有的城,揉裹所有的星辰大海,治愈人世间所有的悲欢离合。

红豆

jianbai发表于-07-:33:23阅读次数:

(一)

这个人,我曾无数次发挥瞎编神造的天赋,把他美化成一位学识渊博、隽秀儒雅的老知识青年,用虚浮的文字与想象力填补他在我生命中的空缺。

而事实上,他只是个愚昧迂腐的老农民。从小没爹没娘,三十出头才讨到老婆,一辈子最有出息的事儿就是生了两个儿子,仅此而已。

年初时,有个算命先生说,你们家那位老爷活不过今年重阳的。

一语成谶。

爷爷几次都在鬼门关溜达了一圈又被阎王一脚踢回来;但这一次,爷爷真的去了。

我接到电话,跌跌撞撞地从学校赶回老家时,他已经被人细细地擦过身,穿好精心剪裁的缎面寿衣与簇新的红布鞋,齐齐整整地摆在了堂前的冰棺材里了。

他是在睡梦中走的,很平静。

自然死亡者面孔上都有种奇异的安详,恍若有一道光芒,吸引你把视线停留在那张生前也许你并不愿多看半眼的脸上。

我屏息凝神,把身体凑到冰棺上,把他从头到脚,每一根皱纹都看进眼里。我甚至想把手伸进棺材里,用指尖去触碰他豁光牙后瘪了的嘴巴里填充的红纸片。

我注意到,他的头微微向左倾——据父亲说,尸体被发现时已经僵硬了,头颈歪在一边,怎么也扳不正了。于是父亲只好在遗体左肩下垫了两块红布来掩饰一番。

但他真的不像是一件死物。或者说他病得太久,久到让人忘了枯老腐朽的躯体里曾残存过一个灵魂。

老家房子不大,两根竹竿支起一幅巨大白帷帘,把西厢房隔成了两半,朝北的是灵堂,朝南则供道士们敲打念唱做道场。

屋子外的晒谷场上搭起了雨棚,底下是桌条椅凳、锅碗瓢盆,厨师与帮工们像陀螺一样转来转去,个个汗流浃背;大圆桌前还围着四五个妇女,心急火燎地剪裁、缝制,赶做着送葬时要用的被褥、服饰。

要不是篱笆外放着一字排开的花圈阵列,灵堂的大喇叭循环播放哀乐,乍一看还真以为这户人家在办喜事,这般热闹铺张。

唢呐锣鼓声嘶力竭地喧腾着,混杂着女人们抑扬顿挫的哭号声,轰击着我疲乏麻木的神经。我决定逃出灵堂透透气。

我听见有人在说:“八十岁的人,福也享光了,该去了。”

——这腔调很熟悉,那是我母亲的声音。乌黑孝服白纱帽,给了她十年来第一次顺畅的呼吸。

(二)

母亲与爷爷的芥蒂,渊源已久。

重男轻女,是爷爷根深蒂固的信仰。母亲生了女儿,他的态度可想而知。用母亲的话来说,我爷爷从小到大抱过我的时辰加起来不会超过半天;而与我同年的小哥哥,却是他带在身边、藏在裤袋里的一块宝。

母亲有委屈找丈夫诉苦,可父亲又是个孝顺儿子,只得夹在中间,左右难做人。

而那时我才七八岁,懵懂无知。我察觉不出爷爷态度的微妙,我只知道每次有了好吃的都没我的份儿,藏在壁橱里留给小哥哥吃。

只是有一回,我在门外,透过窗子,瞥见爷爷把一包黑色塑料袋装着的东西扔到母亲脸上,面红耳赤地斥责她。母亲忍不住还了一句嘴。爷爷便立即变了脸色,从靠墙的竹篓里抽出一根扁担,高高抬起,下死劲儿往她腰上打!

我把小小的身子贴在窗上,我没有哭,我想喊爸爸救命,但喉咙里一个字都蹦不出来,只好咬着牙把指甲深深掐进肉里。

后来妈妈从门里出来,见了我什么话也不说,跪在我身上哭。

很多年后我知道了那塑料袋里装的,是母亲刚从百货店买来的卫生巾。只因她失手将这类爷爷眼中肮脏不堪的物件放在灶房案台上,便遭来一场横祸。

自从我眼看母亲挨打却无处伸冤那一刻起,我对爷爷的憎恶、恐惧便与日俱增。原本是该赖在长辈怀里撒娇的年纪,我的血液中却暗流涌动着某种不安与叛逆。

几个月后,幼儿园放学。在他又一次给哥哥买了棒冰(那种五毛钱一支的红豆棒冰)却不向我做任何表示时,我做出了一个近乎疯狂的举动。

——我从正在行驶的三轮车上纵身跳下,毫不犹豫。

很幸运,我摔下去时没有折脖子断腿,只是滚到马路中央,手肘、膝盖、脚踝大片擦伤或淤紫。坐在三轮上的小哥哥吓得目瞪口呆,“哇”地哭起来,连棒冰也丢掉了。我狠狠抬高头,投以鄙夷与冷眼,没用的东西,痛的是我,你哭什么?

爷爷听见哭声,停下车回头一看,万万没料到这“小贱货”闷声不响的,居然敢拿小命跟他老爷子抬杠!

而我则咬紧牙关,从马路中央挣扎着爬起来,直直地与他对视,眼神中有与年龄不相符的桀骜凌厉,那种冷,像一口幽深的古井,浸透了几千年的寒气。

爷爷整个人懵了,这个一辈子最看不起女人的老家伙,今天被一个八岁小女孩震慑住了。

那一回他真被我气急了,一回家就往灶头砸了两只碗,叫我和我妈快滚出去。而我母亲抱着一身淤青的我,一言不发——我知道,她在心里默默咒着他死。

最后父亲无奈,分了家,带我们住到了镇上,才远离了是非纷扰。

(三)

按照习俗,但凡有客人走进灵堂,本房人就要撕心裂肺地大声哭丧。

我毕竟太小,不谙农村女人那些有腔有调的哭号本事,也没能耐逼迫自己眨巴出几滴眼泪来,搁哪儿都是个碍手碍脚的货儿。于是便被派到灵堂门口做接应,一旦外头传话说有亲眷世交来瞻望,就赶紧跑进去通知众人准备哭丧。

这种形式主义的繁文缛节,不知是哪朝哪代的先人发明出来的。人死后该不该哭?确是该的。但谁是真心,谁又是走走过场,众人还不是心知肚明的?何必非要搞这一套,把活人折磨得身心俱疲呢?

我母亲也在哭丧,她拿一张面巾纸掩住脸面,呜呜咽咽,哼哼唧唧,为这位生前没给她一天好脸色看的公公上演着“伤心断肠”的戏码。她姑嫂见势便偷偷挨过去拧了她一把,妯娌俩相互挤挤眼,各自心知肚明。

有几个面生的老妇(大约是爷爷的姨表姐妹),哭声一高一低,此起彼伏,极有节奏韵律感,一看就是上了年纪,经历过无数红白喜事场面的老油条。惹得人私底下不由想把这经典的哭丧词拿录音带拷下来,这样客人一来,按个键就能循环播放,省却了若干麻烦。

当然了,真心诚意的主儿也是有的。

比如小哥哥,他是真的动了感情,哭得整个人都剧烈抽搐着,缩成了一团。想来也合情合理,毕竟爷爷从小对他的宠溺,不是一支红豆棒冰可以说清的事儿。

厢房外有八百盏长明灯,按风俗是由孙女亲自点亮并看守的。不过早在我赶来之前,母亲就兴致勃勃地替我一盏盏点燃了,用的是上好的香油。

(四)

父亲从老家归来,一进门便面有愠色。

他在我书房门前驻足,探身道:“你阿爷问你,为啥都不去看看他。”

“不是上个月刚去过吗?”我略一沉吟,停下手中的笔,笑道,“再说了,爷爷都十年没来我们家了,也没见我妈去催啊……”

父亲正要把西装外套挂上衣架,一听我这话,便变了脸色:“丫头你怎么说话的呢?爷爷瘫痪五年了,怎么能来看我们?当年要不是你闹腾着跳车,我们能和爷爷分家吗?”

我的笑容凝固在眼角,眼前又翻涌出八岁那年的景象:红豆棒冰,淤青的身体,凌厉的眼神,井水般幽深的怨恨……

那些我努力想结痂想遗忘的伤疤,总被人一次次撕扯得鲜血淋漓。这么多年,像鱼骨,横亘在喉咙里,每吞咽一下都是刻骨铭心。

“那他就死掉吧,他死了我一定去看他!”

这句话我一出口就后悔了,因为我发现父亲脸色瞬间阴沉,钢铁铸成般的坚毅轮廓因愤怒而扭曲变形。

下一秒,我的眼镜便飞撞上墙面,支离破碎。

我瞬间意识到父亲用手中的皮带狠狠抽了我,没有一丝留情。之后我的脖颈火烧火燎地刺痛起来,红肿了一大块,几天不褪。

我就这样,顶着脖子上的血痕坐到了爷爷的床榻边。

爷爷和十年前完全是两个人了,别说嚣张跋扈地拿扁担打人,他现在连张张嘴吃父亲喂的饭都有困难。人就是个脆弱的生物,再健硕的身子,说垮就垮的。当年母亲口中的“老不死”,如今躺在床上奄奄一息,跟死人没两样。

“阿爸,珍珍在这里,珍珍来看你啦!你快看看她……”父亲附在爷爷耳边用足全力喊着。良久,爷爷才极缓慢地睁开浑浊不堪的眼睛,他的视线一落到我身上,便一动不动,像凝固了似的。

他张了张嘴,父亲便凑上去听他含糊不清的话语——大义是问我热不热,冰箱里有冰,特地叫人买了,等我来吃的。

我不愿扫兴,便起身到灶房冰箱里去取。

拉开旧冰箱门时,我惊呆了。

对,我没看错,真的塞了满满一整柜的红豆棒冰。还是当年熟悉的牌子、熟悉的蓝色包装纸,商标上那个红豆卡通小人正朝我嬉皮笑脸——十年前,我曾为了它,不惜豁出小命去反抗;如今它就在那里,那么多,都是爷爷买给我的。

我扯出一支,撕开包装袋,却忘了吃。

这么多年,爷爷早就原谅我的任性妄为了;而我呢?还是用茧层层包裹着一颗敏感的心,一直没从自我束缚中解脱出来,何苦来哉?

“阿爷,你买这么多棒冰,我就算天天来看你,我也吃不完的呀!”我坐在爷爷床前,用调羹把苹果刮成糊,喂进他嘴里。

“吃……你吃……”他听不清我说了什么,至始至终只在重复这一句话。

——也是他与我最后一次见面时,讲的最后一句话。

(五)

凌晨二点,灵车从夜色中缓缓驶进村坊,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游魂。

一行廿余号孝子贤孙,七手八脚地收拾物什,打理行装,披麻戴孝地准备出发,目的地是白鹭塘火葬场。

二伏天,极闷,极热。野地里的蚊虫隔着层层麻纱布也能准确地刺进皮肤;闷湿气焐在丧服与白麻布头巾里,蒸出一层盐汗,黏腻在人身上,奇痒。

道士们吃了点心打起精神,锣啊鼓啊,把一汪宁静的月色搅和得沸反盈天。

我无事可做,又嫌灵堂吵乱,便兀自踱步到转角的路灯下,揉揉太阳穴,缓释我三夜未眠的疲乏神经。

有人在路灯上吊了一块招魂幡,幡下悬挂着一只白灯笼,夜风吹得悠悠晃晃、明明灭灭,莫名其妙的凄惶。

过了会儿,屋子那边又有些躁动。我听见有人心急火燎地喊着:“要上路了,阿俊去哪儿啦?快找找……”

阿俊是我父亲。

父亲被人找到时,正躲在阁楼的贮藏室里,两手攥着爷爷生前穿过的破短裤,静静发着愣。他的孝服扣子松了,帽子也歪戴着,三天没刮胡子的脸似乎老了十岁。

听到有人喊,他才抬起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像一只卸去防备的兽物,赤裸裸地缩在枪口下,惊恐而无助。

爷爷去世后很久,我问父亲,当时他在想什么。

他说想起十岁时跟着阿爸去放鸭,鸭子跑散了,爷俩就赤脚在芦苇荡里找了一整夜,一只只追回来;他说想起小时候生病,阿爸用粮票给他换了二两饼干,那是个稀粥都喝不到的年代,他却有饼干吃;他说想起十九岁从师范毕业,阿爸给他买了辆崭新的自行车,他兴奋地跨上去,绕着整个萧山县骑了一圈……

这些都是后话了。

当时众人见父亲那个鬼样子,个个都急煞了。不知哪位姨姑反应快,推了我一把,命令道:“阿珍,你爹都中暑了,还不快去灶头拿点冰的来!”

我唯唯应着,逃命一般冲下楼去。

灶房里空无一人,只有那台爷爷用了十几年还舍不得换的老冰箱守在那儿。

我略一迟疑,便伸手拉开冰箱门。

那一整柜的红豆棒冰,保持着我上回来时看到的样子,一支没多一支没少,齐崭崭地堆在那里,是爷爷专门买来留给我的。

可是他等不到我吃完所有的那一天了。

我又听见灵堂外撕心裂肺的啼哭,大约是时辰到了,爷爷的棺材要被推进灵车,而众人死命拖拽着不肯放手。

一时间哭声、喊声、锣鼓声、唢呐声、念经声、木鱼声、风声、雷声,连后半夜的月光击打在孝服上,都簌簌有声。

灵车缓缓驶出路口,三十四门礼炮把夜空照映得一片惨白。炮仗巨大的爆裂声震醒了整个小村,压倒了灵堂的嘈杂混乱。

炮仗冲击着我的耳膜,我麻木了许久的大脑猛地清醒了,我这才真正意识到,我爷爷没了,我爷爷真的没了。

从今以后,我就是没有爷爷的人了。

没有爷爷了,没有了……真的没有了……

我想,我有必要好好哭一场。

于是我蹲下身子,把头深深埋进膝盖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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